【勇武7人案・審訊第 79 日】
#勇武派 #屠龍小隊 #串謀 #反恐
法庭線 | 2024.08.23
- 法官指涉案炸彈可致400米範圍內嚴重傷亡 伸縮棍與本案控罪無關
【法庭線】《反恐條例》首案,7人不認罪,周五(23日)在高等法院踏入第79天審訊,法官張慧玲第6天總結供詞及引導陪審團。法官總結本案多名專家的供詞,當中針對警方於香港華仁書院附近搜獲的一大一細土製炸彈,專家指內含鐵釘增加威力,若有人在繁忙街道放置炸彈,可造成400米範圍內嚴重人命傷亡。至於在「屠龍」貨倉中被檢取的伸縮棍,法官重申伸縮棍與本案的控罪無關,即使認為「屠龍」成員曾在示威中使用,均屬「不被控告的行為」。
官:專家指兩土製炸彈可致嚴重傷亡
法官周四總結指,案中唯一作供被告李家田,供稱被警方上門拘捕時,遭拳打腳踢及多次用水刑,又被威嚇會對其母親不利,稱自己在警方的引導下作出招認。而拘捕警員則於庭上否認李遭受警暴。法官另覆述被告賴振邦的案情,提到辯方曾指警員嘗試逼賴「飲滴露」和消毒酒精,而警員於庭上否認。法官指,由於賴選擇不作供,故本案沒有相關證供,陪審團須判斷警員的證供是否可信。
法官周五續引述本案各專家證人的證供,當中涉案於香港華仁書院附近被搜獲的一大一細炸彈,分別有8及2公斤炸藥,由改裝手提電話遙距控制引爆。經專家檢驗後發現,炸彈內有鐵釘以增加威力,而引爆威力達半徑400米。若有人在繁忙街道放置炸彈,可造成400米範圍內嚴重人命傷亡。而炸彈中亦被發現有具爆炸性化學物品「HMTD」及炸藥「ANFO」等。專家指「ANFO」屬高性能爆炸品。
▲ 《反恐條例》首案,7人不認罪受審,僅女被告劉佩凝獲准保釋。(繪圖:Kensahung)
官:伸縮棍與本案控罪無關
至於「屠龍」於荃灣貨倉被檢取的11支伸縮棍,政府化驗所化驗師吳嘉豪曾檢驗。法官提醒陪審團,伸縮棍與本案的控罪無關,即使認為「屠龍」成員曾於示威活動中使用,進行暴動或非法集結,均屬「不被控告的行為」。
本案涉及大量 Telegram 訊息,而警方又以程式 Cellebrite 擷取涉案手提電話的資料。法官亦分別引述 Telegram 及 Cellebrite 專家的證供,提到 Cellebrite 可復原部分被刪除的訊息。
法官另引述財務專家的意見,此專家曾分析涉案戶口交易紀錄及金額等,包括黃振強及劉佩凝的戶口。專家報告沒有總結指有眾籌情況出現,但指戶口的匯款模式類似眾籌。
案件由法官張慧玲及3男6女陪審團審理。7名被告依次為張俊富、張銘裕、嚴文謙、李家田、賴振邦、許湛榮及劉佩凝,起訴時年齡介乎20至29歲不等。
案件編號:HCCC164/2022、255/2023